9歲女童蹺家50次 在家搞破壞



更新日期:2008/08/30 20:50


 





桃園縣九歲廖姓女童兩年來蹺家五十多次,成了派出所常客,最近離家十一天,前天在大賣場偷食物出場被發現,家長據報到派出所領回。女童母親無奈地說:「我已經不知道要如何管教女兒了?」


 


女童母親形容女兒是「失控的女兒」,在家就會搞破壞,數台電視、筆電因灌水報銷,「光保母就換了十二個,曾經把牙刷拿去刷馬桶,造成保母口腔潰爛」。由於女童經常說謊,她母親甚至在家裡到處放置錄音機,避免被陷害。


 


廖母昨天接受採訪時無奈地說,為了管教問題,夫妻透過各種管道尋求協助;但女兒蹺家、說謊問題越來越嚴重。


 


廖姓女童父親從事高科技業,廖母國立醫學院畢業,夫妻月入卅萬元。「經濟上,我們絕無問題」,廖母說:「只要她開口,要什麼都可以給。」她不了解為什麼女兒就是在家裡待不住。


 


「女兒原本很乖巧,但升上小一後變了。」廖母說,小一上學期女兒突然走失,夫妻急得不得了,動員無線及白牌計程車一、兩百輛及無數親友,兩小時後在住家附近找到;從此女兒三不五時離家,時間從一、兩天到十餘天,「兩年來多達五十多次,這個月就有十五次」。


 


廖母說,十八日女兒趁她生產坐月子,開門逃家,跑到大賣場拿試吃品或熟食充飢,晚上住大賣場角落或認識的小朋友家裡,一直到前天才被找到。


 


廖家請保母全天候照顧女兒,「但連續十二個保母都受不了,女兒破壞力十足。」「最後一個保母更慘,她發現牙刷很髒,懷疑女兒搞鬼,但女兒否認。」裝針孔後發現,女童將保母牙刷拿去刷地板及馬桶,致保母細菌感染開刀治療。


 


廖母還抱怨女兒常說謊、挑撥離間,「曾經自導自演賴在車上不下車,卻向父親說是媽媽不准她下車」,害得夫妻大吵一架,差點鬧離婚。


 


在學校裡,廖姓女童也是頭痛人物,非常不合群,會把同學的課本或筆藏起來,害同學被處罰;還曾把鋼珠塞到同學耳朵裡,「成績大好大壞,好的時候前三名,壞的時候倒數前三名」。


 


廖母說,「我從來沒有虐待過女兒,最多用『愛的小手』打手心」,沒想到女兒從學校聽到防治暴力宣導,自己打「一一三」家暴兒童保護專線,害她常被調查。


 


在「愛的藝術」一書中寫到:


在聖經的一個象徵性故事裡提到:允諾之地(地常是母親的象徵)被描繪為「流乳與蜜的地方。」


 


乳是第一層次的愛的象徵,象徵照顧和肯定。


→乳即是所謂孩子「生理的」需求


 


蜜則是象徵著生命的甜蜜,對生命的愛以及做為一個活生生的人之幸福。


→蜜即是所謂孩子「心理的」需求


 


大部份母親有能力給予「乳」,但只有少數母親也能夠連「蜜」一同給予。


 


這兩種態度不論哪一種,對於兒童的整個人格都有深刻的影響;實際上,在兒童以及成人中,我們可以分辨出哪些只得到「乳」的,哪些是得到「乳和蜜」的。─佛洛姆


 


 


我想那位母親或許就是忘了給她的女兒「蜜」吧!


 


孩子對愛的瞭解,是從您的「行為中」看明白,而不是從您「口中」聽明白。


 


多撫觸及擁抱您的孩子,讓孩子明白您對她的愛是無條件的愛。


 


 


佛洛姆在書中又寫到:


 


父母的愛對於兒童生命的肯定有兩個層次:


 


一是兒童生命的保持和生長所絕對需要的照顧與責任。


 


二是生命的保持。它是一種態度,這個態度在兒童心中注入對生命的愛;使他感到活著是美好的事,做個小男孩或小女孩是美好的事,活在這世界上很美好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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